与既往电子病历评审评价方法相比,《工作规程》明确的各评价环节内容没有发生变化,新提出了对监督管理等内容,每年对医院评价结果进行监督抽查。这意味在《工作规程》下,医院参与电子病历评级不能“一劳永逸”,要持续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真正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
此外,对省内0-4级医院采取“利益捆绑”的监督抽查,不仅促使省内评审专家客观、公平的进行审核,也将打造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互相监督与共同提升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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