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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电子病历评价工作规程|结果“1年制”!

2021-2-5 关键词:电子病历评级

2月3日,国家卫健委医管所发布《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首次以独立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电子病历评级工作规程,共7章31条。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事关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已成为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头等大事。在《工作规程》下,医院参与电子病历评级需要关注哪些内容?本文对《工作规程》总结了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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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监督管理”:

“利益捆绑”,评价结果非“终身制”

与既往电子病历评审评价方法相比,《工作规程》明确的各评价环节内容没有发生变化,新提出了对监督管理等内容,每年对医院评价结果进行监督抽查。这意味在《工作规程》下,医院参与电子病历评级不能“一劳永逸”,要持续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真正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

此外,对省内0-4级医院采取“利益捆绑”的监督抽查,不仅促使省内评审专家客观、公平的进行审核,也将打造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互相监督与共同提升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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