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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对比,信息化工具进行质控已成重要导向-惠每科技 | Dr.Mayson

2023-08-18 关键词:三级医院评审

近日,贵州省和吉林省分别发布了《贵州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以下简称贵州省2023版)和《吉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以下简称吉林省2023版)。

贵州省此版本制定的基础是国家2022年发布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相比之下四川省、河北省、安徽省、山东省、福建省、湖南省分别以国家卫健委2022年发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国家2022版)为标准进行的修订。

对比各地的三级医院评审实施细则发现,多项指标的目标值更加明确,运用信息化工具进行质量控制已成重要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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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简洁表达,各地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分别缩写为福建省2022版、湖南省2022版、四川省2023版、安徽省2022版、山东省2022版、河北省2023版)

电子病历具备病案质控功能

在前置要求上,相比于国家2022版标准,贵州省2023版和吉林省2023版均新增了对信息化建设的“一票否决”项,即“未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及以上”。

其依据是2021年印发的《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到2022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4级,即医院内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并具备医疗决策支持功能。

统计发现,除贵州和吉林外,湖南省2022版、四川省2023版、安徽省2022版、山东省2022版均将“未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及以上”作为前置条款,其中安徽省2022版进一步要求医院“互联互通测评4级及以上”。

然而,部分地区并不满足于电子病历4级这一“及格线”,对三级医院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例如,四川省2023版的现场检查项中明确,医院的信息系统要为医院管理、 临床医疗和服务提供包括决策支持类的信息技术支撑,若医院未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或更高级别”,扣减1分;未达到“互联互通测评四级乙等或更高级别”,则扣减0.1分。这意味着,电子病历和互联互通的更高等级将成为等级评审中的加分项。

此外,贵州省2023版、吉林省2023版、安徽省2022版、四川省2023版、河北省2023版的标准中,还要求电子病历系统具备病案质量控制功能,能实现医疗质量指标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四川省2023版进一步要求电子病历能自动生成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报表。其中,安徽省2022版将“病案质控功能”作为一个基础项,在满足病案质控的基础上才考察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是否达到4级及以上这个“一票否决”项。

在实际应用中,多家医院选择在电子病历中嵌入CDSS来实现病案质控,其优势在于,CDSS可在医生书写病历时对病历信息填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合规性进行智能判断,通过过程质控来提高病案管理的质量。

病案质控目标更加明确

第二部分第三章重点专业质量控制指标中,国家2022版列出了18个重点专业,质控标准以此前发布的各专业质量控制指标为准。从各地的实施细则来看,一些地区将相关专业的质控指标全部纳入评审标准中,另一些地区则筛选了部分指标作为评审标准。

以“病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为例,山东省2022版、安徽省2022版、湖南省2022版和河北省2023版将《病案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21年版)》中的27项指标全部纳入了三级医院的评审标准中。而贵州省2023版筛选8个指标,吉林省2023版筛选5个,福建省2022版筛选14个,四川省2023版筛选6个作为评审标准。

其中,贵州省2023版、福建省2022版和四川省2023版均纳入了“主要诊断填写正确率”和“主要诊断编码正确率”2项指标;福建省2022版和贵州省2023版均纳入了“甲级病历率”这一指标。

在标准设定上,贵州省2023版明确“住院病案管理人员和病案编码人员月均负担出院患者病历数”均不高于2200份;湖南省2022版要求主要诊断填写正确率和主要诊断编码正确率≥95%,主要手术填写正确率和主要手术编码正确率≥90%。

虽然多地评审标准未明确主要诊断编码正确率的目标值,但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到2025年末“病案首页主要诊断编码正确率”不低于90%。可以预见,90%将成为病案首页主要诊断编码正确率的标准。

医疗费用控制目标更加明确

除质量控制指标外,各地实施细则中也增加了医疗资源消耗控制相关指标的比重。

在第二部分第一章资源配置与运行数据指标中,国家2022版中设3个运行指标,分别是“相关手术科室手术人次占其出院人次比例”“开放床位使用率”“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在此基础上,各地则新增了医疗资源控制相关指标,并明确了部分指标的目标值。

贵州省2023版在运行指标中进行较大调整,新增了费用控制情况指标分类(12分),占本章分值的16.4%。费用控制情况共4项指标,分别为门诊次均费用增幅、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均要求控制在10%及以内。此外,运行指标还要求“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逐步提高,“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逐步降低,且“资产负债率”≤60%。

山东省2022版也新增了“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门诊次均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住院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但未设明确目标值。

吉林省2023版则新增了“平均住院日”指标,三级综合医院的目标值是≤8天;并对“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划定了具体目标值,即≥30%。

信息化途径上报单病种数据

另一项侧重医疗资源消耗监测的是第二部分第四章的“单病种(术种)质量控制指标”,各地在监测病种数量和评价指标维度上略有差异。

贵州省2023版和山东省2022版中,监测病种(术中)均为51个,从病死率、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单病种(术中)开展项目数量、病例上报率来评价。湖南省2022版和四川省2023版虽然监测病种数也为51个,但湖南省只在医院选取10个病种对其病死率、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病种例数纳入评审;四川省则对38个术种设置了“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的评价指标。

近日发布的吉林省2023版中,监测病种(术种)则为49个,评审指标也只设置了病死率、平均住院日和次均费用;但明确开展不足45个病种(术种)的医院无法获得满分,超过45个的医院以实际得分为主且满分不超过90分。

第三部分现场检查项目中,贵州省2023版和吉林省2023版均在“关于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评审标准中增设了细则,要求医院做到“信息化途径上报”“对指标数据进行分析,不断改进上报质量”,且吉林省2023版进一步要求“主管部门对单病种管理与控制、上报质量进行有效过程监管。”

安徽省2022版也将“医院单病种实现信息化管理”作为单病种质控的最高得分项。四川省2023版的相关指标中,单病种未实行信息化管理减0.3分,信息化管理有缺陷减 0.1 分。

惠每科技此前报道中,很多医疗机构已实现了单病种的信息化管理,并通过智能化工具实现了单病种的病死率、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上报率等指标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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