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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这一数据共享互认目标,医院还需在电子病历上下功夫

2024-01-23 关键词: 医疗质量管理

2023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司长毛群安介绍了全国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八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其中一项任务是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到2025年底,全国所有的二级公立医院要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在各地的政策当中,2025年底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也是一个既定目标。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还在于电子病历建设。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的“量”和“质”均有考核

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关系到患者就医体验、医疗费用支出、医疗质量提升、分级诊疗推进等方方面面。

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改善就医感受 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全面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和相关数据资料的互通共享,加强检查检验相关专业质量控制和管理。《贵州省改善就医感受 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要求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和互认等线上服务。

为推动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这一要求被列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相关政策和考核中。在最新版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分别将“通过国家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数”和“省级室间质量评价临床检验项目参加率与合格率”作为三级和二级医院的考核指标。室间质评反映的是医院实验室参加室间质评计划进行外部质量监测的情况,体现实验室检验结果的可比性和同质性,为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提供科学依据。作为检查检验互认的“质量保证”,“室间质评项目合格率”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被列为效果监测指标之一。

2024年1月,国家数据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将“数据要素×医疗健康”作为12项重点行动之一,并提出,要探索推进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在医疗机构间推广检查检验结果数据标准统一和共享互认。在医疗机构间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关键在于病历数据的共享,而数据共享的基础是有统一的规则和标准。

省级层面,循序渐进统一检查检验互认规则

全面推动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需要从三个层面共同努力。在国家层面,要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的信息标准规范;在省级层面,基于省统筹全面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标准规范型的互通共享机制;在医疗卫生机构层面,要制定本单位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内部的管理办法,实现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共享。

在国家层面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发布后,各省市开始着手规范互认标准。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需要建立在统一规则的基础上,检查检验的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是结果互认的重要基础。通过制定统一的互认项目目录、项目编码和质控标准,来提升区域检查检验的同质化水平,解决“不敢认”的问题。在互认项目和范围的设置上,多个地区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方式。

例如,《甘肃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2020-2021年)》首先将7项检验结果(血常规、尿常规、乙肝检测、丙肝检测、常规生化、常规细菌培养及药敏鉴定)、5项超声检查结果(腹部彩超肝、胆、胰、脾、肾)、7项影像检查结果(头部CT和MRI、胸部CT、腹部CT和MRI、脊柱CT和MRI)等列入互认项目,并组织省临床检验、超声影像、放射影像质控中心研究制定《甘肃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标准》《甘肃省超声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标准》《甘肃省放射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标准》,统一操作规范,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供标准依据。

在此基础上,甘肃省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从19项扩展至100项,全面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甘肃省类似,浙江省也首先筛选了临床最为常用、使用频度最高的93个检验类项目和180个放射类项目开展互认,涵盖了临床高频检查事项80%的检查量,随后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情况下不断扩大互认的目录范围,到目前为止已有436项检查检验项目实现了互认。

由小范围切入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可以快速覆盖较多的医疗机构。到2021年底,甘肃省检查检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接入二级以上医院234家,累计存储影像检查检验数据560.96T,各类检查检验报告2430万份,全省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共享交换平台调阅各类检查检验报告47.1万人次,累计为患者节约的检查费用超过2亿元。

医院层面,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

省级层面标准和规范的建立,为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打下了基础。2022年发布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则明确了医疗机构的发力方向:在医疗机构层面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要按照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同时建立机构内的互认工作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为有关医务人员开展互认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及保障措施。

从电子病历的建设要求来看,检查检验结果的互通共享也是高级别电子病历建设的基本要求。例如,电子病历7级整体要求,在解决病人识别、信息安全等问题的基础上,能够将检查检验等信息与外部医疗机构进行双向交换,并利用院内外医疗信息进行联动诊疗活动;而病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自己的检查、检验结果,获得用药说明等信息。

在各地的建设经验中,医疗机构大多需要进行信息系统改造,在院内信息系统上线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程序,以确保医生在诊间为患者开具检验项目时,系统可弹窗提醒患者30天内在其他互联互通医院所做检查检验结果,方便医生根据情况予以互认引用。部分地区的医院可在线调阅的临床检验报告单右上角标有“质评合格”等字样,代表出具这份报告单的实验室已经通过了全省统一的质量评价,符合互认的标准。

在国家和省级的政策中,均明确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的情况,但需要据实给出合理理由,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山东省各医院的实践经验,可提前将这些规则嵌入电子病历系统中,当医生选择“不引用”已有检查检验数据时,系统会自动弹出“不引用原因”对话框,医生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原因,例如“患者病情变化较大,已有的检验检查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等。

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在2021年的文件中便已提出,CDSreport注意到,2023年多地发布的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中,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依然是重点任务。随着各地全面健康信息平台的建成,共享互认规范和标准的逐步完善,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的基础已初步打好,接下来医疗机构层面实现共享互认将成为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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