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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先行!明确职称评价与医疗服务“量”“质”挂钩

2022-5-16 关键词:规范诊疗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卫生健委委、广东省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了《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不把论文、课题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突出医生看病救人的本职工作评价,引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回归本职,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方案》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实行分类评价

《方案》根据广东省实际,设置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卫生研究人才等3个评价体系,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对应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卫生研究人才职称对应国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系列。设置内科、中医、公共卫生、 医学研究等21个专业。

突出临床实践能力业绩

过去,论文、学历与职称挂钩是造成学术造假、临床医生“焦头烂额”的重要因素。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三分之一的医生认为发表论文对提高医术不重要,78.63% 的医生发表论文就是为了晋升职称。

针对此,《方案》提出完善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四唯”倾向,以实践能力业绩为导向,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博士学位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不把论文篇数和 SCI等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评审的直接依据。

《方案》强调,分类设置评价指标,将门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手术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单病种诊疗例数、并发症发生例数、治疗效果、手术难度和质量、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其职业能力和水平。全面实行业绩成果代表作制度,重点评价代表性成果的质量和贡献。

同时,《方案》明确突出医德首要条件。把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评价放在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一票否决制”。

依托医疗大数据构建量化评价体系

《方案》在评价机制中提出“提升评审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病案首页、HIS等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有效抓取病种覆盖率、患者人次数、工作时长、次均费用等关键数据,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网上评审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建立全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和评委专家诚信电子档案,将考试和评审结果纳入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实行联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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