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公立医院至少每年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并形成书面风险评估报告,有条件的公立医院聘请具有胜任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到 2025 年底,公立医院需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合理保证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意见》提出了5个主要任务和30项主要措施:
(一)持续优化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环境。
(二)切实加强公立医院风险评估工作。
(三)着力完善公立医院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措施。
(四)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的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对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
其中,公立医院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涉及预算、采购、合同、资产、收支、基本建设项目、生物安全、互联网诊疗、医保基金使用、教育项目经费、医联体管理等。《意见》强调,公立医院应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严格落实医保政策,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医保管理促进临床合理诊疗,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定期检查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意见》还强调,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融入医院信息化建设,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可控制、可追溯,有效减少人为违规操作;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平台化、集成化建设,保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各类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资金流、实物流、信息流、数据流有效匹配和顺畅衔接。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八章五十四条,主要明确了公立医院内部控制适用范围及概念内涵、目标及实施要求、管理职责、风险评估应当重点关注的内容、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应当重点关注的内容、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原则和报送方式、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主体及内容。
《管理办法》要求,医院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编制内部控制报告,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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