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B02-1、B16-1、B16-2、B16-3、B18-1表单需要对应患者的门诊及住院数据
注2:如医院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分子病理检测记录及/或临床放疗记录表单,需在国家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系统中进行勾选确认
3、时间范围
考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肿瘤患者(以出院时间为准)。因考核指标需要,B16-2病理检查记录需要提供相关患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的数据;B16-1常规检查记录及B16-3分子病理检测记录需要提供相关患者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数据。
4、操作时间
医疗机构需在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数据补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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