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和其他国家医学中心设置标准类似,国家重症医学中心和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分别从基础要求、医疗服务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社会公益情况、落实医改相关任务和医院管理情况六大方面出发,用具体的量化标准勾勒出合格的国家重症医学中心和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的样子。
02
医教研能力要求具体到数字指标
在各个维度的规定上,国家重症医学中心和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的要求类似,差别主要在于开展医教研活动的“规模上”,例如:
1. 基本条件中,国家重症医疗中心近 3 年年均收治患者要≥2000名,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近3年年均收治患者≥1600 名即可。
2. 诊疗能力上,国家重症医学中心要求近3年重症医学科累计收治病例覆盖疑难危重病种清单的80%以上,而区域医疗中心达到70%以上即可。两类中心开展的核心技术分别要求涵盖核心技术清单(附表 2)的 80%以上和70%以上。
3. 教学条件中,对于独立教学区域的面积,国家重症医疗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的要求分别为3000 平方米及以上和1000平方及及以上,教学专用的多媒体教室面积的要求分别为1000平方米和≥500 平方米,且国家重症医学中心要求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点。
4. 师资构成中,国家重症医学中心对重症医学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的人数要求分别为≥15人、≥10人和≥5人,区域医疗中心的人数要求分别为≥10人、≥5人和≥3人。
5. 科研能力上,国家重症医学中心和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都要求建设有临床数据中心,重症(脓毒症、ARDS或AKI)注册登记平台及数据库,但是对数据库病例数的要求分别为≥1万人和≥3000人。
03
信息化水平要求高于三级医院
在落实医改相关任务的各项规定中,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需分别在全国范围和区域范围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医联体建设和远程医疗。
对于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无论是国家重症医学中心,还是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信息平台建设都需要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要求,医院电子病历建设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等级测评五级要求。
根据2018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三级医院要求到2020年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以上。可以看出,国家重症医学中心和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对电子病历应用的水平要高于对三级医院的要求。
此前发布的13个国家医学中心设置标准中,只有国家重症医学中心、国家内分泌代谢病医学中心和国家癌症医学中心对电子病历应用等级的要求达到了五级。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意味着要做到统一数据管理,并支持中级医疗决策支持。
国家医学中心对电子病历应用和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的要求
重症患者往往需要严密观察和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因而对医疗护理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要求更为严格。各种数据和指标处理起来繁琐,仪器种类又多,因此用于简化、提高效率和医疗质量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已有不少三甲医院达到了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可通过AI等智能工具持续监测患者生理指标和临床症状等,并结合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检验结果、检查结果等情况,智能分析患者病情,为医生智能推荐相关的治疗方案及对应的用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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