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参与试点的医院,由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合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印发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遴选并推荐,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研究确定。
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印发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2022-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力争在试点医院进一步梳理建立全流程疼痛诊疗服务。
根据《通知》,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结合《疼痛综合管理试点评估指标》,组织对本辖区试点医院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自2023年起每年12月底前分别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报送年度工作情况和评估结果。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对全国试点工作开展基线调查、年度评估和总结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评估结果。
疼痛综合管理试点评估指标
一、有覆盖诊疗全过程的疼痛评估、处置等综合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无痛胃肠镜例次数占胃肠镜总例次数比例,以及无痛胃肠镜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天);
三、无痛纤维支气管镜例次数占纤维支气管镜总例次数比例,以及无痛纤维支气管镜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天);
四、椎管内分娩镇痛率;
五、术后急性疼痛患者诊疗满意度;
六、癌痛患者诊疗满意度;
七、其他急性和慢性疼痛患者诊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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