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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将通过压实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意识、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强化医疗质量监督管理等9大措施39项任务,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目标至2028年底,全国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规范性显著提升,医疗质量明显改善。

《行动方案》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对管理制度、人员培训以及关键诊疗环节等内容提出了9项工作任务,同时细化了39条自查整改内容,供地方参考使用。
一是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在医联体内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指定专门部门或者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医疗质量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开展医务人员培训,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等为重点,对全体医务人员加强培训及考核,不断提升医务人员业务能力。
三是围绕关键诊疗环节,细化医疗质量改善内容,具体包括:改善门诊医疗质量,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促进规范合理用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改进护理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等方面内容。
据了解,此次行动的重点实施范围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地区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单位,重点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逐步延伸至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市地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实行“以市带区,区社一体”模式的,以“区社一体”整体纳入实施范围,并逐步延伸至社区卫生服务站。
此次行动按动员部署、推进实施、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有序推进。2026年3月—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工作方案,各省做好动员部署;2026年4月—2028年10月为推进实施阶段,各地每年度按自查整改、提质推进、年度评估做好具体安排和总结;2028年10月—12月为总结巩固阶段,系统总结三年行动成效,评估目标达成情况。
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自查整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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