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分七节分别对机构资质、医疗卫生人员资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中医药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和方法进行明确。
作为重点监督部分之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执法内容不仅包括医疗质量管理部门以及专(兼)职人员配备情况和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及医疗信息安全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等基础建设情况,还对医学文书(含处方)的书写和管理情况等管理过程中与诊疗质量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明确。
具体措施中,《规范》明确将对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相关的4方面工作内容采用“抽查”方法:
抽查医疗质量安全、医疗信息安全、投诉管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管理部门或人员的配备,核心制度、医疗护理质量安全、相关医患沟通、预防和处理预案、报告制度等制定及落实情况;
抽查病历,查看病历书写情况以及病历保管、查阅、复制、封存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抽查处方,查看处方的权限、开具、书写、调剂、保管、登记等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
抽查患者投诉、媒体曝光、巡视、审计、医保检查等反映或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此外,《规范》拟将新技术应用于监督执法过程,提出应当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大数据赋能,采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技术手段,创新监督执法模式,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和质量。
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对病历书写、处方开具等医疗质量和安全相关情况的抽查,以及信息化技术、大数据的应用和赋能,不仅进一步考验了医院信息化建设程度和效果,对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多家医院运用智能化工具将全院数据进行整合,实现了以电子病历为中心的数据采集、治理、共享、应用等,用于提升病历内涵质量等医院诊疗、管理等质量控制工作中。同时,高度的数据治理也将保证监督执法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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