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2 关键词: DRG/DIP医保控费
2024年第三季度,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标准委均发布了多项涉及医疗信息化的政策文件。CDSreport汇总第三季度国家层面的政策发现,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入,针对医保基金的监管越来越严格,其中大数据应用在发挥关键作用。
《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
9月27日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
《指导意见》明确,管理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疗类、药学类、护理类、技术类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医疗费用和医保结算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二是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主要负责人。
根据《记分规则》,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其予以记分:相对较轻的记1-3分,重一点的记4-6分,更严重的记7-9分,最严重的欺诈骗保等行为记10-12分。一个自然年度内记分达到12分的,将终止医保支付资格,终止期内所提供服务发生的医保费用将不予结算。
《重症医学专业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
9月23日 国家卫健委
新版本质控指标主要进行了三方面修订:一是增加了部分反映重症资源配置结构的指标,如医师床位比、护士床位比,加强对重症医学资源变化情况的监测。二是将近年来行业高度关注的,影响患者预后功能的关键技术,如:俯卧位通气、镇静镇痛等纳入。三是对部分原有指标的定义、计算公式、意义根据既往使用情况和行业发展进行了更新,并充分考虑指标相关信息的可获得性,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床营养工作的通知》
9月20日 国家卫健委
《通知》对加强临床营养能力建设、提高临床营养服务水平、强化临床营养质量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部署。《通知》明确,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辖区临床营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各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要按照《营养筛查及评估工作规范(试行)》,规范组织开展营养筛查及评估,特别是对老年、儿童、孕产妇、肿瘤以及手术患者等重点人群加强工作,不断提高住院患者营养筛查率和规范营养评估率。严格落实有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等,规范开展营养失调病、营养代谢障碍、肥胖症等疾病诊疗。
《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9月13日 国家中医药局等五部门
《意见》围绕完善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提出16条建设任务。《意见》要求,到2030年县级中医医院力争实现五个“100%”,包括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标率力争达到100%。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二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全部达到3级以上,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全部达到4级以上。
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统筹规划和投入,全面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和卫生健康信息行业标准要求,支持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
《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的通知》
9月13日 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
《指南》提出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在现有病历记录系统内建设完善对中医主病主证、四诊信息、理法方药等中医诊疗服务信息要素的采集,支持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优化。鼓励建立中医优势病种或专科专病数据库。
在中医药医疗质量管理方面,《指南》提出要持续改进病历(案)质量管理,鼓励结合实际,研发应用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等特色功能模块。建立健全中医病历书写质量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和中医药用语。
《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9月9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
《规定》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汇总保存的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过程信息、诊疗信息以及费用信息等4大类72项门(急)诊诊疗信息;二是明确了相关信息项的具体内涵、采集和保存要求,并制定了相关信息质量与接口标准,保障信息数据规范可用;三是就医疗机构利用相关信息开展质控工作提出指导,推动医院持续改进门(急)诊管理和诊疗质量。
《规定》同时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通用示例)》和《门(急)诊诊疗信息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规范》,并明确医院生成信息页时,应当按照要求,使用统一的数据采集项、数据类别、数据类型、字段名称、数据长度及数据标准,保障相关数据信息规范可用。
《2023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8月29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公报》显示,我国卫生资源总量持续稳步增长,医疗服务提供量和效率同步提升。202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95.5亿,比上年增加11.3亿人次,居民平均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6.8次;入院人次30187.3万,比上年增加5501.1万人次。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79.4%,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为8.8日。截至2023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中,59.2%开展预约诊疗,90.6%开展临床路径管理,67.6%开展远程医疗服务,88.1%参与同级检查结果互认,91.6%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公报》表明,次均医疗费用控制略有成效。2023年,医院次均住院费用10315.8元,按可比价格下降5.2%;次均门诊费用361.6元,按可比价格上涨5.3%。202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核算为90575.8亿元,人均卫生总费用6425.3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为7.2%。
《2023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情况》
7月29日 国家卫健委
《评估情况》显示,2023年度参评医院2062家,县域覆盖率98.6%;其中,1163家(占比56.40%)符合推荐标准(相当于三级医院能力),较2022年度增加199家。全国县医院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平均级别从2022年度的3.21级提升到3.31级,有1814家(占比87.97%)县医院达到电子病历3级及以上水平,较2022年度增加92家。全国县医院收支结构持续优化,医疗收入占比79.97%,较2022年度提高0.46个百分点。36个监测单病种中,29个病种平均住院费用较2022年度下降,部分病种平均费用降幅超过10%。
《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
7月23日 国家医保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明确,要做好2.0版分组方案落地执行工作,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水平,加强医保医疗改革协同,并明确2024年新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直接使用2.0版分组,已经开展DRG/DIP付费的统筹地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版分组的切换准备工作。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7月21日
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决定》明确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决定》提出要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2024年版)
7月12日 国家医保局
《问题清单》梳理了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六个领域,67项常见的违法违规典型问题。各省需按照《问题清单》,结合本地政策,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主动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关于2024-2025年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7月2日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
《通知》提出,大力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内部各类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各类数据共享共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融合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各单位结合运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业财融合为核心的运营管理信息集成平台,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内部各类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各类数据共享共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融合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显著提升运营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效率效益。各地要加强配套政策支持,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体系建设,并积极搭建本地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各单位经济运行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跟踪指导,大力提升治理水平。
《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
7月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标准委
《指南》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快赋能新型工业化,以抢抓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先机为目标,完善人工智能标准工作顶层设计,强化全产业链标准工作协同,统筹推进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和国际化,为推动我国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开展智慧城市、科学智算、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慧环保、智慧金融、智慧物流、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文旅等领域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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